云南省大理县一家信用社的女员工李某在工作日与领导一起吃饭喝酒后异常死亡。
11月12日,微信公众号“实海记”发布了相关文件《弥渡县农村信用社职工李某非正常死亡重大事项报告》。同一天下午,邓氏美蓉县宣传部宣传办公室主任柴兴向记者证实上述文件属实。李某吃饭时喝了酒,但这顿饭“不是为了官方接待”,相关调解正在进行中。
在《石怀集》发布的重大问题报告文件中,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协会于11月8日向云南农村信用合作社大理办事处报告,“2018年11月7日(注:周三)下午17: 40左右,大理办事处党群部戴康涛去弥渡县农村调研。戴康涛联系了弥渡县农业银行,弥渡县农业银行安排了晚餐。”
报道称,应戴康涛的要求,邓氏美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群工作部安排了三个人,包括该社审计部门的员工李某(已故),到县城的“古道餐厅”用餐。另一桌美国广播公司工作人员前来敬酒。饭后,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副主任紫二十把李送到宿舍。11月8日,李某没有去上班。戴康陶打电话给邓氏美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部的李某,但电话没有接通。许多人参观了李某的宿舍,并送李某去看医生。他获救后死亡。
柴兴邓氏美蓉县宣传部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戴康涛是云南农村信用社大理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当时,他被单位派到另一个县去农村,私下去了邓氏美蓉。“他来邓氏美蓉不是为了做信用社的工作,而是为了找农行的一个朋友。”柴兴的负责人说,那天李彦宏参加的晚宴是私人晚宴,花费超过400元。戴康陶在当地农业银行的朋友结账。在事故发生的酒店,县农业银行还有另外两张桌子用于官方接待,总共花费了4945元。
女雇员饭后去世,现在已经和家人解决了所有问题。
女雇员饭后去世,现在已经和家人解决了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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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显示,戴康涛是云南农村信用社大理办事处多份宣传报道中署名的记者。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弥渡县农村信用社,但电话一直没有接通。
弥渡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方便透露此案。
女职工饭后死亡: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11月13日上午8点,云南省大理弥渡县外宣传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表示,关于县信用社女职工李某在工作日进餐饮酒后异常死亡,11月12日晚,李某的家人和用餐者戴某和薛某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负责人表示,经核实,2018年11月7日,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理办事处工作人员戴谋谋未经大理办事处同意前往邓氏美蓉。薛某人得知此事后,邀请戴某人共进晚餐。戴某邀请了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三名工作人员,包括李某、子某和张某。薛牟某邀请高牟某、贾牟某和朱牟某参加。吃饭的时候,除了贾Moumou,其他7个人都喝酒了。薛牟为此支付了448元。11月8日上午,李某意外身亡。李某的家人、戴某和薛某认为李某的意外死亡与前一天饮酒有关。目前,该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a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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