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雇员在吃饭时的死亡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会在饭后死去?近日,云南省大理县一家信用社的女员工李某在工作日与领导一起吃饭喝酒后异常死亡。目前,家属和用餐者通过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11月13日上午8点,云南大理弥渡县外宣办相关官员表示,关于县信用社女职工李某在工作日就餐饮酒后的异常死亡,11月12日晚,李某一家人与用餐者戴某和薛某达成赔偿协议,事情得到妥善处理。
负责人表示,经核实,2018年11月7日,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理办事处工作人员戴谋谋未经大理办事处同意前往邓氏美蓉。薛某人得知此事后,邀请戴某人共进晚餐。戴某邀请了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三名工作人员,包括李某、子某和张某。薛牟某邀请高牟某、贾牟某和朱牟某参加。吃饭的时候,除了贾Moumou,其他7个人都喝酒了。薛牟为此支付了448元。11月8日上午,李某意外身亡。李某的家人、戴某和薛某认为李某的意外死亡与前一天饮酒有关。目前,该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
上述负责人透露,由于这是私人用餐,目前尚未对戴相龙等人采取纪律处分,其所在单位可能会进行后续调查和处理。
事件回顾
11月12日,微信公众号“实海记”发布了与“邓氏美蓉县农村信用社职工李某非正常死亡重大问题报告”相关的文件。同日下午,邓氏美蓉县宣传部负责人柴兴证实上述文件属实。李某吃饭时喝了酒,但这顿饭“不是为了官方接待”,相关调解正在进行中。
在《石怀集》发布的重大问题报告文件中,弥渡县农村信用社协会于11月8日向云南农村信用社大理办事处报告,“2018年11月7日(注:周三)下午17336040左右,大理办事处党群部戴康涛前往弥渡县调查,戴康涛联系弥渡县农业银行,弥渡县农业银行安排晚餐。”
报道称,应戴康涛的要求,邓氏美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群工作部安排了三个人,包括该社审计部门的员工李某(已故),到县城的“古道餐厅”用餐。另一桌美国广播公司工作人员前来敬酒。饭后,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副主任紫二十把李送到宿舍。11月8日,李某没有去上班。戴康陶打电话给邓氏美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部的李某,但电话没有接通。许多人参观了李某的宿舍,并送李某去看医生。他获救后死亡。
柴兴邓氏美蓉县宣传部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戴康涛是云南农村信用社大理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当时,他被单位派到另一个县去农村,私下去了邓氏美蓉。
女雇员在吃饭时的死亡发生了什么?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两张桌子总共花了4945元,人均消费接近250元。“他来邓氏美蓉不是为了做信用社的工作,而是为了找农行的一个朋友。”柴兴的负责人说,那天李彦宏参加的晚宴是私人晚宴,花费超过400元。戴康陶在当地农业银行的朋友结账。在事故发生的酒店,县农业银行还有另外两张桌子用于官方接待,总共花费了4945元。
据柴兴负责人透露,死者李某今年30多岁,已婚并有子女。由于他的家人意见不一,警方尚未解剖死者的尸体,因此无法确定死亡的具体原因,也无法确定是自杀还是杀人,但已经确定死亡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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